最新公告:
不同管道的设计温度由以下要求确定:
1、无隔热层管道的设计温度
(1)SHA级的管道组成件,应当取介质温度为设计温度,如取其他温度作为设计温度时必须通过计算并通过实验核实。
(2)其余级别的管道及其组成件的设计温度,当介质的温度小于65度时取介质温度,当介质温度大于或等于65度时按下列原则选取:
A、管子、对焊管件、承插焊或对焊阀门及其他壁厚与管道相近的组成件设计温度不一般高小于95%介质温度。
B、法兰、垫片及带法兰的阀门管件应不低于90%介质温度。
C、螺栓、螺母等紧固件应不低于80%介质温度。
2、带外隔热层得管道应根据温度条件对管材的作用后果的严重性取介质的最高最低工作温度作为设计温度。
3、带村里或内隔热层得管道,其基体材料设计温度应经产热计算或实测确定。
4、带夹套会伴热的管道当工艺温度高于伴热介质时,取工艺介质温度为设计温度;当工艺介质温度低于伴热介质温度时,取伴热介质温度减10度和工艺介质温度较高者。
5、对于安全泄压管道应取排放时可能出现的最高温度或最低温度作为设计温度。
6、要求吹扫的管道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